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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 第三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水利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水安监〔2011〕37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第三批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省水利施工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相关人员,不受理无水利施工资质企业人员的考核申请。分以下三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一)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报考前已在申报企业正常缴纳社保)。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根据水利部对“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要求,新考证人员须先进行32学时的安全培训。企业人员可参加网上培训、线下机构培训和企业自行组织的培训,或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得学时。其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学时需经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5.申请人近一年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为主。知识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场地届时查看准考证(初定11月中上旬)。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方式:申请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按照能力考核标准对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并于9月15日~9月28日登录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网址:aqpx.chhsn.com/semis_zjsl)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信息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1.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企业承诺函(社保实行承诺,对退休返聘人员则承诺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详见附件1); 5.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6.申报B类证书的人员若有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则不需提供学历与职称证书,提供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即可(水利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请注册的,提供注册公告等相关材料); 7.2020年9月15日—2021年9月28日,近一年参加安全培训32学时记录。 (二)网上审核:时间定于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报考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进行复核。 (三)知识考试:省水利厅组织知识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人员经“浙江水利”网公示无异议后,将直接注册电子证书。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如期完成考核材料的报送等相关工作。报名单位信息错误或人员信息错误等问题,应在报名审核结束前提出并改正,否则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如有更改准考证上人员信息参加考试的一律按作弊处理。 (二)各企业要确保报考人员在“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同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信息一致。企业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凡经查实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已获得证书的人员,取消资格并予通报批评;凡单位有2人及以上出现该情况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在我厅组织的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试中因违纪被通报的企业或人员(禁考期内),不得组织和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照规定,三类人员证书已经过2次延期且有效期于今年年底前到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四)持有安全生产管理A证或B证的人员不得同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C证。若有与此规定相冲突证书,在申请本次考试时,须先申请注销原证书。 (五)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承办考试组织工作。 (六)本次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用,审核通过后(即能力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要求进行复习准备,并根据自身情况可参加网上培训与模拟训练(网址:http://aqwx.bosafe.com/zjsy,该网上培训与题库练习时间计入考前培训学时。)。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承诺书
我单位已经知晓并全面理解浙江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工作通知要求,现就相关要求做出以下承诺: 承诺我公司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并且所有人员在报名前已按规定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退休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如有不实,自愿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人员名单如下:
承诺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